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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富翁雇凶杀富翁七名嫌犯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0日电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亿万富翁林平因煤矿生意纠纷,雇用多名杀手将另一名亿万富翁周锦新用刀砍死案,经过35天的休庭,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进行了一审宣判,7名涉案人员中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法院现已审理查明,林平(在逃)与被害人周锦新就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棋
盘井煤矿的产权产生纠纷,林在2004年授意司机赵伟峰找人“教训”周锦新,赵伟峰将林的意思告诉其朋友刘小兵。刘小兵于2004年底到2005年初找到湖南同乡曾昭明,让曾昭明将随其来包头打工的同乡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在逃)及吉林人丛森组织起来。

  2005年4月29日晚上9时45分,曾昭明等人跟踪周锦新到包头市某酒吧,乘周锦新在酒吧门口打电话之机,饶海军冲上前去用菜刀猛砍周的左腿,周欲倒地时,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冲上去用菜刀在周锦新背部、腰部猛砍数刀后逃离现场。周锦新因大出血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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