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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工资”,单位缴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4月20日讯今天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省城将从5月起展开住房公积金执法大检查。此次检查是济南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检查。历时4个月,将于8月底结束。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住房储备金,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纳部分均属职工个人所有,是职工应享有的“住房工资”。据统计,目前济南行政区域内中央、省、驻
济单位和市、县、乡(镇)单位共有20403家,在岗职工90.8万人,截至2005年底,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级单位有6120家,缴存职工达到80.6万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率和实缴率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归集额大幅增长。

  但是单位不建立制度、不按时缴存、违规挪用住房公积金等现象仍然存在,许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此,该管理中心按照市政府的批准,专门成立了执法督察部门,从5月起开始住房公积金执法大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及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未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确定公积金缴交基数及不按规定时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被投诉举报的单位;挪用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该管理中心的责任人介绍,检查中,执法人员如发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没有改正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立案调查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中心负责人还提醒,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职工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1)86561951。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及时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记 者 郝爱萍  实习生 娄 花  通讯员 徐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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