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能否按实际时间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4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4月20日讯来济出差的赵先生住宿时有急事退房,仅住两个多小时就被收全天的费用,他对不按实际消费时间收费的合理性提出疑问。记者调查了解到,大多数宾馆对预订的全天房不论住了几个小时,都是按全天收费。据律师讲,顾客提前退房属于违约,但从公平角度讲,消费两小时被收全额费不是很合理。 据赵先生讲,4月19日上午9时许,他从北京来济南出差,住到了经二纬三的一家宾
20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省城几家宾馆酒店的客房部,其中大部分表示,如果开房间时没提出要钟点房,都是按照全天房登记,这种顾客不论什么时候退房,都按全额收费。只有经十路一酒店把一天分成6点到18点、18点到24点和24点到6点三个固定时段,如果时段内退房按半天收费,但跨越时间段按全额收费。 山东胜远律师事务所的张大力律师说,以天为单位计算是目前宾馆住宿的业内“行规”,他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讲,顾客入住酒店后,和酒店之间就有一种合同关系,如果顾客提前退房,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按照合同上的金额收费。但从公平交易的角度讲,顾客只消费2个小时,按24小时收费是不合理的。他建议酒店住宿采用更人性化的分段收费,以实际的半天或一天为基数,超时再按小时来收取。 记 者 吕春梅 实习生 郭 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