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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快到规费局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11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很多货运车辆为偷逃税费,落籍外省(区),给外省(区)缴费,却占用我省道路资源。本报去年6月就外挂车现象展开调查后刊发的报道引起极大关注。今年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方案》,重拳治理外挂车偷逃税费问题。对揭发和查获违反《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车辆的有功人员,由征管部门按补收费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金最多不超过1000元。

  本报讯(记者 广平 实习记者 王可英) 经过一个多月的“外挂车”严打行动,目前我省已有336辆外挂车顺利转回,500辆外籍车已在长春征费部门办理了缴费手续。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部门提醒,已在外挂地缴纳公路养路费又想转回我省,但当地没给办理退费手续的车主,先到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长春分局登记。

  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后仍未在长春交费的外挂车,要全额征收公路养路费,并给予处罚。主动缴费的,征费部门将视情况继续给予适当政策性优惠。希望广大外挂车主主动到各征费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揭发外挂车每次最多奖1000元》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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