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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宫等不得搞经营性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39 沈阳晚报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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