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集团公司民主管理实至名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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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关明 通讯员李志玉)52票赞成、18票反对、7票弃权。日前,山西焦化集团公司焦化二厂炼焦车间77名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车间实行《岗位责任书》的运行方案。从此,公司各级职代会告别了过去实行多年的举手表决方式,职工代表可以更加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去年以来,山西焦化集团公司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为职工参与公司全方位管理
规范的制度安排使得山西焦化集团公司的职代会具有了相当的权威。《职代会代表竞选制度》规定职工代表由竞选产生;《职工代表津贴制度》对每位职工代表每月发放50元职务津贴;《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将职工代表全面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这种制度下的职工代表,能够全面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每个环节,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为了让基层民主建设引向深入,企业先后制定了《职工代表巡视条例》、《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办法》、《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企业议案”。公司规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职代会审议决定后再实施;职工不理解的方案不强行通过,职工有意见的方案不强行执行,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坚决落实;职代会否决的方案坚决收回。 去年公司实行大规模转岗分流,经职代会参与制定并审议通过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五类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伤或残疾职工一律不实行转岗分流。结果,全公司转岗的492名职工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