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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间公交行驶禁超40分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53 东亚经贸新闻

  我省确定“十一五”城市公交发展目标,形成以公交为骨干,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公交体系

  东亚讯(记者 齐晟博) 城区间任意两点间公交可达时间大城市不超过40分钟,中等城市不超过30分钟,小城市不超过20分钟。近日,一份旨在促进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文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省建设厅一位高工道出了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

  到2010年长春万人拥有公交车13标台

  “根据国家所确定目标,我省制定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更加贴近吉林省实际。”这位高工指出,我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中的主体地位。到2010年,万人拥有公交车率,长、吉两市要达到13标台,中等城市要达到11标台,小城市达到9标台。

  此外,城区间任意两点间公交可达时间大城市将不超过40分钟,中等城市不超过30分钟,小城市则不超过20分钟。同时,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将达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城区覆盖率将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骨干,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监控系统

  “公共交通发展中所涉及到的设计、规划、使用等方面都将享有优先权。”对此,《意见》也明确要求,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交场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将一律不予审批,不予验收。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等设施则要求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相关部门还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这样的内容在《意见》中则体现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公交优先的道路系统,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权。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的监控系统,对占用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干扰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非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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