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吴晶晶)科技部、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日在京签署“中国农村科技扶贫创新与长效机制的探索”项目文本。该项目将在我国农村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将与农民共同创业、分享收益,从而帮助农民提高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科技特派员”制度源于福建省南平市,是对科技扶贫工作的机制创新和有益探索
“试点并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对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盘活科技人才资源、特别是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说,这一项目将进一步探索政府推动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有效结合,使科技人员和科技体制更高效地服务于“三农”工作。 “我们鼓励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学校的农业科技专家积极参与到农村扶贫工作中去,希望该项目能在中国农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总代表马和励说。 据了解,该项目执行时间为4年,计划总投资400万美元,其中科技部投入300万美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资金100万美元。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的598个县正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