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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选择1到2个全国性行业或特大规模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20日表示,税务机关将切实抓好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今年将选择1到2个全国性行业或特大规模企业,试行由总局牵头组织相关地区的稽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是税务机关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据了解,2005年,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22.2万户,查补收入13
0.9亿元。

  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安排是:重点检查房地产业及建筑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各省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本地实际,从中选择2至3个重点行业,加强国地税联合检查。同时,税务总局还将选择1到2个全国性行业或特大规模企业,试行由总局牵头组织相关地区的稽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崔俊慧表示,税收专项检查中将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对重点税源实施有效监控。他还表示,检查要加强针对性和效率,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据了解,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税务机关将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税务总局还将选择几个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税收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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