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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采取六项措施支持三峡库区兴林富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3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20日说,国家林业局近期提出六项措施,支持三峡库区生态建设与保护,推进库区新农村建设和兴林富民工作。

  一是加强库区范围内生态治理和森林保护,编制并实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十一五”规划》,结合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库区绿化带建设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扩大和恢复林草植被,尽快形成库区绿色长廊。

  二是加快库区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制定并实施《“十一五”三峡库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柑橘、木本药材及林下资源等库区优势经济林产品,建立以林果业为主的林业支柱产业。吸引优势林业企业进入库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开发森林旅游。

  三是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3-5年时间,在库区26个县每县选择10个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

  四是开展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组织相关科研单位、专家开展植被保护与恢复问题的研究和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与开发,促进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十一五”期间,举办林业科技培训班3-5期,帮助当地群众搞好技术服务。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三峡库区陆地生态系统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五是继续搞好林业行业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组织中东部13个省级林业部门到库区26个县,采取一帮二的形式,适当支持库区林业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林业大中型企业与库区相关林业企业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六是力争完善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延长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期限,经济林的补助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生态林的补助年限由8年延长至12年。力争设立三峡生态保护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对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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