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传销案头目被判刑 50万人受骗两亿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席卷30省区市 据新华社电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对轰动全国的玛雅传销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应有的处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黄朝君、赵德光、赵艳梅、黄洋等4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据警方调查,玛雅公司以“扶贫支农”为诱饵,大肆宣扬公司“隶属南宁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照齐全,给传销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玛雅公司收取入门费近两亿元。 据原玛雅公司总经理赵德强交代,玛雅公司利用传销人员入股先后的时间差,用后加入者的钱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部分人获得了利益,而后加入者则血本无归,最终导致“崩盘”,组织者、为首者卷款潜逃。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