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传销案头目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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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6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日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玛雅传销案头目赵德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判处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金300万元人民币。另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玛雅传销案涉及人数之多,覆盖面之广,影响之大,十分罕见。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全国除西藏、台湾外,30个省区市50余万人相继卷入“玛雅骗局”,累计销售玛雅生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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