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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租汽车低价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颜妍卫东)为获得暴利,一月之内两次持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骗租汽车,然后将车开往外地低价变卖。昨日上午,莲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石胜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李宏峰被判1年又6个月。

  今年28岁的石胜娃系我省乾县人,李宏峰系甘肃省灵台县人,现年31岁。莲湖检察院指控,去年10月28日晚6时许,石胜娃持署名为张某的假身份证、驾驶证至友谊东路一汽车
租赁公司,以租车为名骗租了白色桑塔纳车一辆,价值61870元。后石胜娃经李宏峰介绍,将车变卖给甘肃省灵台县一买主,二人获赃款1.8万元。

  同年11月16日上午10时许,石胜娃采用同样方式,骗租未央路一汽车租赁公司黑色捷达汽车一辆,价值76100元。经李宏峰介绍将车在甘肃省平凉变卖,二人获赃款1.6万元。

  公诉人认为,石胜娃、李宏峰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和销售赃物罪,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并处石胜娃和李宏峰罚金5万元和1万元。法庭上二被告表示愿意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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