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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启动交50元获一年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52 云南日报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总工会了解到:我省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将从今年7月1日启动,继续参加的职工每人交纳互助金50元即可享受相关待遇,新参加活动的仍按第一期72元的交费标准收取。第三期活动,我省将确保205万职工参加,力争达到220万,昆明市将确保37万职工参加,力争达到39万。

  第三期互助活动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凡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参加城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这一活动。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必须提供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团体申请表》或《团体申请表(电子版)》电脑盘片。职工生病出院后,由单位工会代职工及时到所属代办点办理补助审批手续,要提供医院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原件)、《云南省职工医疗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证书》、代办点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据介绍,昆明市总工会在两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先后组织了31万职工和37万多职工参加。第一期活动得到补助的职工达1.5万余人次,补助金额达1053万元,个人最高得到补助的达11万多元。在第二期活动中,截至今年3月底,得到补助的职工已达1.28万余人次,补助金额近900万元,补助人数和金额均比去年同期明显增长。

  记者 杨秀霞(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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