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价格违法处罚出新规 哄抬物价最高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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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从下月起,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这是记者昨天从安徽省物价部门重新修改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了解到的。 新规定中细致地对每条违规行为规定处罚标准。例如变相提价或压低价格,最高罚
(王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