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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嫌犯苦寻受害者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3:16 扬子晚报

  在南宁市,一名男子对一名流浪女实施强暴后,后悔莫及。作案后的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跑到派出所自首。民警们不相信真有其事,把他劝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男子四处寻找受害女子,然后拉上她再次自首。

  今年24岁的王某是外省人,在南宁以废品回收为生。去年11月的一天,王某在南宁市大学路一个超市旁发现一年轻女子独自坐在草坪上。他过去和她打招呼但碰了一鼻子灰。
王某又发现在该女子不远处放着她的两袋生活用品,便趁机偷走。10多天后,王某酒后又来到那个草坪。让他惊讶的是,那名女子还在那里。王某又上前打招呼,她仍然不理睬。王某顿时起了歹意。他告诉那女子他拿了她的东西,那女子于是很气愤地跟他去拿东西。王某把她骗到永和大桥桥头一侧的树丛深处后,强暴了她。

  王某酒醒后,越想越后悔。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由于他无法说出那名女子的情况,又没有任何证据,派出所的民警好言把他劝走了。

  眼见民警不相信自己,想让自己受到应有惩罚的王某前脚离开了派出所大门,后脚就去寻找那名受害的女子。抱着一线希望,他又来到了那个草坪,让他难以相信的是,她居然还在那里。说服了那名女子之后,他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永新派出所。

  今年3月24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了强奸罪,但因悔罪态度恳切,又主动寻找到被害人,所以判处他有期徒刑10个月。(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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