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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课余开放要限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3:49 江南都市报

  我省出台新规管理高校内上网场所

  本报讯记者徐黎明、皓琳报道:昨日,我省公布了《江西省高校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意见》,出台了六项制度规 范高校校内上网场所。这种管理制度在全国还是首例。

  《意见》规定,高校内的上网场所在周一至周五18时至23时及双休日8时至23时期间
为师生提供上网服务,除 此之外不得为学生提供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上网服务。校内上网场所在规定的课余时间提供上网服务可收取一定的费用,由学 校按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部门统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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