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近三千网友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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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4:14 法制晚报 | |||||||||
Google:选择该名称是为不熟悉英文的用户提供方便律师:网友的行为已侵权 本报讯(记者梁千里)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近三千人在网站上签名或留言反对“谷歌”。 据了解,不久前搜索引擎服务商Google在京发布了其网站的中文名称“谷歌”,然而
记者在一个论坛里发现了网友号召反对“谷歌”的帖子,顺着帖子给出的链接,记者找到了这个网址为“nogug e.com”的网站,在网站的标题栏写着“反对‘谷歌’:Google,我们爱你,但我们不爱‘谷歌’”。 在该网站首页上有一份《呼吁书》,其中称“我们一致认为‘谷歌’一词极大的影响了Google在中国Goog le的使用者和支持者们心中的形象”,因此“建议Google切实明白和理解我们的心理感受,并重新谨慎考虑中文名称 的命名”。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2848名网民在《呼吁书》后签名支持。 网站还在举行关于Google中文名应该叫什么和“谷歌”让你联想到什么的投票。其中最受支持的中文名竟然是 “百度”。另外“狗狗”和“Google”也都超过了1000票。 通过查询,记者发现“noguge.com”的注册日期为今年4月14日,即“谷歌”被发布的第三天,注册人 资料显示为中国浙江嘉兴的一个叫“ChenLiang”的人,不过他注册的电话号码为空号。 Google说法 “谷歌”仅是个中文名称 Google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谷歌”不会取代Google这一英文名称,选择“谷歌”作为中文名称正是 考虑了国内众多不熟悉英文用户的使用习惯。 同时,由于“狗狗”等名称不能完全承担起其作为企业名、品牌名、产品名的责任,也不能全面概括Google的 使命和目标,因此最终选择了象征着丰收与欢愉的“谷歌”。 但他们充分理解并尊重网友对于Google中文名称本身的选择及感受。 律师说法 网民行为侵权 今天上午,普天成律师事务所的申冰律师表示,Google选用什么样的中文名称是该公司自己的事情,除非损害 网民私人权益或违反国家法律,否则网民无权干涉。至于网民在网络上对“谷歌”的攻击行为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