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延长到今年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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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5:55 新华网 | |||||||||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近日通知决定深入开展包括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在内的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由原定的2006年6月结束延长到2006年底。 今年专项行动仍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通知强调,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非法行医案件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医者。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各地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力、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在加强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和案件移送的同时,要做好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的联系和案件移送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非法行医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保持专项行动的高压声势和态势,震慑不法分子。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