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变脸”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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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0:44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李玥 董艳春)为整治生产企业“一药多名”、变相突出商品名等药品“变脸”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对黑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4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一药多名”往往给医生开药、患者买药带来困惑。据哈医大一院药剂专家介绍,药品名分为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
针对“一药多名”等方面的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以及各类商标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备案的;药品的通用名称未用中文显著标示的或不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药品包装内夹带任何未经批准的介绍或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药品同时有商品名称时,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小于1:2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无空隙,出现连用等14项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直至退出市场。 --稿件来自《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