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美国专利诉讼模拟法庭在重庆高交会现场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1:45 重庆晚报
美国专利诉讼模拟法庭在重庆高交会现场开庭
美国专利诉讼模拟法庭在高交会现场“开庭”

  美国人是怎样打专利官司的?想要进军欧美市场的渝企如何避免坐上被告席?昨日下午,来自美国的法官和律师将“模拟法庭”摆进了会展中心千人演讲厅。800余名重庆市民现场见识了异国情调的唇枪舌战。

  案由

  “两把牙刷”美国狭路相逢

  模拟法庭现场展示的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专利侵权官司。美国牙具公司生产了一款带专利技术的电动牙刷,这种电动牙刷使用一次性电池,可以分成上下两部,在顶端有一个小型的电动机使毛刷振动。美国牙具公司因为这项专利在市场上获得很大份额,这种牙刷成为市场上非常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与此同时,中国知名的通用家电公司(化名)也看到这样一个商机。来自中国通用家电公司的首席设计师王博士设计了一款跟美国专利比较接近的牙刷,它也有电动机,也靠电池工作。这款国产电动牙刷上市后卖得挺火,还打进了美国市场。没想到和美国牙具公司的专利牙刷狭路相逢。

  美国公司认为中国公司剽窃他们的专利,生产出的牙刷和该公司相似,对其产品销售造成了冲击,于是一纸诉状将中国公司告上了美国法庭。

  调查

  中国牙刷“参考”美国牙刷

  依照美国法律,原告律师可以就专利问题对涉嫌侵权方的证人进行单独调查取证。在律师连珠炮似的封闭提问下,参与设计电动牙刷的王博士露出破绽,承认当初在设计电动牙刷时,的确参考了美国专利牙刷,也知道该产品申请了专利,因此在设计时选择了尽量绕开该专利。他还承认,自己所在公司由于生意不景气,不得不靠开发新产品来重新抢占牙刷市场。老板为了进一步抢占国际市场,冒险将该牙刷大量投放美国市场。

  原告律师现场展示了涉嫌“克隆”的中国造电动牙刷:外形相似,但使用的是充电电池。

  庭审

  教重庆企业应对专利诉讼

  被告方聘请了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律师辩护。他们辩称,中国牙刷的上部可以换,并且上下部的连接可以帮助牙刷振动,电动机也和美国牙刷不在同一位置。最重要的一点,该牙刷使用的是充电电池,而美国公司使用的是一次性电池。

  控方律师称,当初取证时,证人只表示有一点区别,现在突然冒出5处不同之处。他认为证人诚信有问题,建议陪审团裁决。

  美国法官透露,在美国庭审阶段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还会由陪审团进行一些裁定,以确定是否侵权。因此被告能否赢得陪审员的支持相当重要。

  昨日的模拟法庭持续了两个小时,但来自美国的法官布洛克没有宣布最终判决。他透露,此次主要是通过重现美国法庭审理的过程,教重庆企业如何应对专利侵犯官司。在庭审中扮演王博士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何昕博士告诉记者,如果官司继续打下去,原告赢的可能性更大。

  应对337条款,美国行政法官布洛克为渝企支招庭外和解是最好选择

  刚刚完成演讲的美国行政法官布洛克,昨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有着21年从业经验的他,为重庆企业如何应对337条款提出两点建议。

  建议1

  遭遇起诉不应逃避

  记者:在遭遇337条款起诉后,您认为中国企业的应诉态度如何?

  布洛克:包括中国在内,不少国家的一些企业,在遭遇起诉后都采取逃避的办法。就是撤回产品,拒不应诉,因为应诉既费钱又费精力。

  但事实上,逃避不是办法。被告不应诉,法官就会认为起诉方的证据可以采信,原告就更容易得到支持。因此,企业应当积极回应。

  建议2

  庭外和解省钱省时

  记者:您是否鼓励原被告双方庭外和解?

  布洛克:这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诉讼费很贵,加上类似案件双方都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花费的钱和精力都不少。此外,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要雇佣大量的人手翻阅条款、搜集证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庭外和解比较省钱省时。

  接到专利警告立马评估产品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的龙远斌律师昨日旁听了模拟法庭全过程。

  他认为,美国的交叉询问制度很关键,在我国没有此项规定。我市曾有多家企业在生产出口产品时因为喜欢模仿、借鉴国外品牌,被对方控告专利侵权。由于对专利侵权的法律知识不了解,那几家渝企怕打国际官司,宁愿舍弃广阔的美国市场,灰溜溜地赔了一大笔钱返回重庆。他认为,此次高交会推出模拟法庭和专利知识讲座,对于提高渝企应对国际专利纠纷能力大有好处。

  何昕博士为渝企支招:如果遇上专利纠纷,一般会先接到对方寄来的警告信。接到警告信后,立即找美国的专利律师或业内人士咨询相关事宜,对自己的产品作一个全面评估,然后根据情况和专利拥有人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有仿冒嫌疑,最好友好协商,买下使用权。一旦构成故意侵权,最后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当高。”

  来自路伟律师事务所的马锦德、林俊杰、赵娟娟律师,昨日也分别就英国、德国、法国、荷兰等国的专利侵犯诉讼特点进行了现场讲解。

  知识产权应诉出口企业必读

  解读1337条款专打仿冒品

  337条款,即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的行政调查程序。任何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委员会(USITC)就有权暂时或者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

  它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或是商标权、著作权的行为,也包括侵犯商业机密、虚假广告或是仿冒设计等。

  解读2两个组织保护知识产权

  美国的联盟地区法院及国际贸易委员会,都有条款保护知识产权。

  国际贸易委员会下面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机构,一个是不正当进口调查办公室,在337条款调查中作为独立个体存在。当行政法官提出了一些最开始的裁定,调查办公室向起诉方提供文件材料的信息,确保起诉方提供完整的起诉材料。

  二是首席律师办公室,负责申诉起草裁定书。另外,他还必须为一些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供准备文件进行答辩。

  解读3知识产权起诉无需损害证据

  在知识产权方面,不要求损害证据。就是说原告不需要展示任何经济上的损害,就可以起诉。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就需要提供损害证据。

  解读4起诉专利侵权提供销售证据

  专利侵权案中,起诉方必须提交的证据是:出口、进口、销售或者是说进口后的销售证据。此外,起诉方必须还要证明他们拥有独家的许可使用权。

  根据337条款,起诉方必须是美国国内企业,是集中发生在美国的行为,而不仅仅是美国的行为。

  起诉方必须要提供这个产品是不是有专利,必须要证明在厂房和设备上进行了投资,或者是在美国人力工人方面投入了资金,或者在工业开发上提供了一些实质性的投资等等。

  一般来说,在提供证据时,起诉方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专利在美国实施。

  法官档案

  查尔斯·爱德华·布洛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仅有的4位行政法官之一,负责审理1930年关税法案提出的诉讼。

  行政法官由总统任命,且由参议院认定,任期9年。美国的4位行政法官必须来自不同政党。

  行政法官是政府的雇员,但是在做决定的时候是独立的。联邦法院决定了行政法官在听证时处于一种独立的地位。

  记者 许泉 陈雪莲 文 钱波/图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