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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举报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2: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李媛)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内容、相关要求及公开举报途径。

  我省在全面治理各类商业贿赂行为的同时,将重点抓好六个领域的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土地出让领域、产权交易领域、医药购销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和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要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同时,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同时,还要求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详细、真实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途径如下: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0311-87012111(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省政府招待处238房间);省纪委、监察厅:0311-87907225(白天)、0311-87906281(夜间)(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省检察院:0311-83012000(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5号)省公安厅:0311-85183399-2540(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省审计厅:0311-88606123(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省工商局:0311-88636523、88636547(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写信举报请注明“商业贿赂专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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