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两名假烟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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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2: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4月21日上午,肥东县法院在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举行公判大会,对两名贩假烟犯进行了公开宣判。 去年11月22日,肥东县烟草专卖局烟草稽查人员在肥东县警方的配合下,在该县龙岗镇王小郢村查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黄某某两人非法销售的假冒卷烟300余条,案值10000余元。随后,两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拘,经查,自2005年2月20日至11月22日,两犯罪嫌疑人共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黄某某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系共同犯罪。依法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崔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