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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措施加快“深港创新圈”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2:50 深圳商报

  市科技信息局拟订《建立“深港创新圈”工作草案》

  6项措施加快“深港创新圈”建设

  【本报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2006深港创新圈专题研讨会”上获悉,为加快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市科技和信息局制定了《建立“深港创新圈”工作草案》,明确了深
港创新圈的目标定位、主要功能以及推进创新圈建设的主要措施。

  根据该《工作草案》,建立“深港创新圈”的基本定位是:以科技合作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为基础、市场为准则,以河套地区为纽带,以港北教育研发集群及深南产业集群为主轴,以珠三角为纵深,全面推进和加强深港科技、经济、教育、商贸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加快建设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在国家战略中有重要地位、对区域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创新资源最为集中、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半小时创新圈”。

  《工作草案》还提出了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的6项主要措施:

  一是确立创建深港创新圈的战略地位。一方面积极争取将深港创新圈纳入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要在全市确立创建深港创新圈的战略地位,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与香港方面的联系制度,共同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

  二是尽快建立两地政府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两地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关键领域重大项目的高层协商与沟通机制。建立三层沟通合作机制:政府层面的联系工作制度,负责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创新圈发展方向的引导;有关机构如大学、科研机构、孵化器、风险投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等的资源整合、交流,形成两地创新资源的有效融通;企业的合作、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层面,主要是技术和项目的合作,是创新圈的实质性内容;

  三是大力支持已经开展和计划进行的深港创新合作。两地政府应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推进两地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公共平台、企业孵化器等方面的合作;

  四是实施深港重大合作项目计划。主要指双方在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项目进行共同资助、联合公关,建立重大合作项目的审核和评价机制;

  五是加快筹建深港创新基地。由深港两地政府和业界联合在深圳高新技术园区成立一个非盈利公共机构,支持两地企业的产品创新;

  六是规划和建设深港合作创新服务中心。建议在河套地区建立深港创新服务中心:一个政府、产学研、资本、中介等高度集聚,人员自由进出、货物保税流通、货币小额自由兑换的“保税创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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