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贴出悬赏通告“老赖”主动还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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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3:4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康启荣 本报讯 昨日下午,晋江市一起判决生效已近5年的合同纠纷案,由于被执行人主动还债,终于宣告结案。据晋江法院介绍,这是该院推行的“悬赏执行”制度所引起的效果。 据了解,4月份开始,晋江法院试行“悬赏通告”制度,即举报人向法院提供“老赖
昨日当事人陈某系内坑镇人。2001年,因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欠下债务11万余元,至今仍有9万余元未还。此次被“悬赏通告”后,陈某的一些亲戚们赶紧凑份子,帮陈某把债还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