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人大就城市市容和环卫管理立法召开立法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4:2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赵良英、通讯员韩靖桥、郑文金)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汉召开立法听证会,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零距离”倾听公众意见。

  据悉,这是继2003年《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立法听证后,省人大第二次就社会关注的法规草案举行立法听证。17名陈述人和23名旁听人参加了昨日的听证会。

  在历时3个小时的听证中,陈述人和旁听人围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参见湖北日报4月3日第七版)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内容,踊跃发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许多陈述人还递交了书面材料。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的提案人代表不时被要求回答有关问题。

  首次参加听证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说,立法的活力和源泉在于人民,任何法规脱离了便民、利民的原则是没有意义的。听证中的激烈交锋凸显了立法民主,拉近了立法机关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增强了立法的亲和力和民意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秘书长范兴元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部分成员作为听证人参加了立法听证会。朱纯宣说,民主立法是现代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希望通过召开听证会等举措,进一步拓宽我省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推进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使立法更科学、合理和贴近实际,反映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规定,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立法陈述人,可在3日内到省人大修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关部门将根据听证记录制作听证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和修改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

  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聚焦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 赵良英 张辉 通讯员 韩靖桥)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17位陈述人围绕其中的热点问题展开陈述和辩论,畅所欲言,出谋献策。

  建筑物附加物品如何摆放

  【草案规定】草案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赘加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

  【陈述意见】有的陈述人认为,草案中“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概念模糊,在老城区中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建议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范围,并予以公布,为具体行政执法提供依据,也起到告知广大市民的义务。

  平台和阳台属于居民的私人空间,他们有自由布置其物品的权利,造成危害后果的可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予以调整。堆放物品是否超过护栏高度也很难判断,环卫部门无权上门检查。建议只作引导性规定,修改为:“平台、阳台内的物品应安全整齐摆放,避免危及行人安全。”

  此外,对什么是“赘加物品”应有便于操作的规定,要充分考虑市民晾衣晒被的正常生活必须。

  进城不洁车辆怎样清洗

  【草案规定】草案第十五条规定,进入城市的车辆进入市区前,车身不清洁的,应由驾驶人员自行冲洗除尘或到冲洗站冲洗除尘。

  【陈述意见】有的陈述人认为,对进城车辆车身是否清洁应有明确的标准。从我省目前情况看,一些中小城市特别是经济落后城市没有设立进城车辆清洗站,不具备清洗条件。此外,要考虑垃圾车等特种行业车辆以及下雨天等特殊情况。建议对进入大中城市的车辆和县级市市区的车辆区别对待。

  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是否可行

  【草案规定】草案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

  【陈述意见】有的陈述人认为,对单位和个人倾倒垃圾作出规定,可以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有利于执法单位监管,有利于垃圾分类,有利于美化城市环境。但倾倒垃圾的时间不宜作硬性规定。应充分考虑居民生活、学习、工作的便利。为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建议收捡垃圾时间根据气候作灵活规定。如夏天垃圾容易腐烂,早晚各收一次,冬天则可以考虑放宽周期。

  能否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

  【草案规定】草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城市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陈述意见】有的陈述人认为,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不仅影响环境卫生,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容易传播病源,采取限制措施十分必要。草案规定在大中城市比较可行,但在县城现阶段还不现实,可考虑对家禽家畜散放、散养作出相关规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武汉市等城市周边家禽家畜饲养的现实,建议将狗、猫、牛等列入家禽家畜范围,防止侵害居民安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