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可能开征物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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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8:0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北京讯(郭安)遏制短期炒作房价仍将是“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之一。在20日举行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网上座谈会上,国家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表示,“十一五”时期国家将积极推进开征物业税,也就是不动产税。 苑广睿表示,国家财政将从四方面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四项举措是: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的过渡化试点、与廉租制度
苑广睿透露,“十一五”时期国家将积极推进开征物业税,也就是不动产税。同时,加强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工作,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座谈会上,建设部住宅房地产司副司长侯淅珉表示,目前商品房主要问题是商品住房供求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部分地区投资规模仍然较大、房价上涨仍然较快。“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落实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落实实名制购房,禁止期房转让,遏制短期炒作,控制住房投资,保障合理的住房消费。 此外,还将落实实名制购房,禁止期房转让,遏制短期炒作将是“十一五”时期主要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