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汽车大盗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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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21日讯(记者文刚通讯员黄叶华刘玫)39人盗卖汽车3年来屡屡得手,共盗卖汽车66辆,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跨海盗卖汽车大案。今天上午,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这起特大盗车团伙的王廖武等39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廖武于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间,伙同被告人王敏,在海口盗窃丰田、凌志等各类高级轿车共计34辆,价值人民币205万余元;被告人温志能、温
海口中院今天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敏、温志能、温志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廖武因有重大立功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夏战胜等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添兴等2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4万元至16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天上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敏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被告人温志能、温志刚表示上诉,被告人王廖武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