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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 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32 河北日报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郭伟、张丽辉)记者从今天结束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获悉,今后,全省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

  目前,我省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建成,高等职业院校贫困生资助已经纳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范围,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尚未建立。2005年,我省中等
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已经达到40万人,其中有不少来自贫困家庭。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今后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各地区要把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要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此外,我省还将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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