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调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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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32 河北日报 | |||||||||
从今年起,其比例将不低于30%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郭伟、张丽辉)从今年起,我省的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将不低于30%。县(市、区)政府应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费用,统筹用于乡镇成人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和培训。这是记者从今天闭幕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获悉的。
提高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是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省各级政府将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投入中的比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同级普通学校。“十一五”期间,我省省本级财政将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和资助贫困生等。 我省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合理确定职业院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职业学校的学费收入,要全额用于学校发展。禁止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