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医药费每日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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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北京讯据中国卫生部消息,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收费管理的混乱,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卫生部决定开展2006“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各类公立医院。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
就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卫生部重点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设立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3、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病人或家属。病人出院时,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4、医疗机构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5、完善医疗机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没有病历记录的医疗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刘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