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读者诉说养老保险之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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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9:5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21日讯一石激起千层浪。今天,本报报道了济南市工商银行职工小刘(化名)缴费十余年,个人账户上只有一年零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后,在全省参保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截至21日17时,有近百名读者向本报编辑部打来电话反映自己的养老金问题。 小陆(化名)是省内一液压泵厂的职工。1992年,他就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04年,社保关系转到了济南,但是今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小刘的遭遇后,一查询16882001热线电
在我省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上班的管女士(化名)反映说,她1989年就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尽管之后工作屡屡发生变动,但是每个月她都坚持不间断地缴纳社会保险。但是今天查询16882001电话后发现,缴费记录只从1995年开始,“在此之前的全没了”! 小善(化名)是章丘一家银行的职员。1994年跟银行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身份是“临时工”,单位从来没有给他缴过养老保险金。“银行里最苦最累的活都是我们干,‘正式工’一个月可以拿两三千元,有各项福利待遇,我们却连个社会保险都没有,一个月只有360元。” 张大爷的儿子在济南一家通讯公司上班。今天,张大爷打来电话说,他儿子跟小刘(化名)的境遇非常相像。工作七八年了,单位还是要跟他签“临时工”合同。而且“社保关系也不挂在自己的工作单位,而是挂靠在了一家从未听说过的人力资源中心,几年就换一家”。 读者在打来的电话中,纷纷要求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大监督监察的执法力度,杜绝企业的违法用工行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用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就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遵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员工分为三六九等,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想千方百计少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都违背了劳动法“就业平等”的原则。 与此同时,针对今天的报道,济南市工商银行负责人明确表示,单位将尽快采取措施,力争养老金足额到位。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王 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