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表态:赴欧游不要携带假冒名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1:09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旅游局21日就我赴欧游客携带假名牌被罚一事表态。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称,国家旅游局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针对游客穿着、携带假名牌的处罚办法。我国赴欧旅游公民因穿着和携带假名牌受处罚的事件曾有发生。国家旅游局提醒赴欧游客,不要穿着、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物品。
这位负责人强调,中国的服装、纺织品等商品在欧洲具有良好的信誉,很多欧洲人都愿意购买和使用中国生产的商品,中国游客大可不必购买假名牌,完全可以穿自己的服装产品出国旅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