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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应急体系和预案建立 核电项目建设前期顺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张亚然)经过二十年的努力,中国核应急体系和预案已基本建立。主要表现为由国防科工委牵头,国务院和军队的十八个部门组成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建有核电厂及其他核设施较为集中地区成立省级核应急委员会,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建有专门应急管理机构,核应急三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

  《国家核应急预案》作为国家二十五个专项应急预案之一,已由国务院批准发布。
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省份、核设施营运单位则编制各自核应急预案及其执行程序,各级各类核应急预案上下贯通、相互配合。建立适用于核电厂的核应急法规标准体系。依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核电厂核事故报告制度》、《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培训规定》、《核电厂应急演习管理规定》、《核或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等十余部规章,还颁布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核应急工作法制基础初步奠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各级核应急指挥与响应设施也已运行,核应急信息的互通互联正在实施中。核应急技术攻关有所突破。事故源项分析、辐射监测、航空监测、气象保障、应急决策支持、辐射损伤救治等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实用成果,并依托科研院所、医院、部队建立若干技术支持中心,核应急专业支持力量进一步增强。各级核应急组织定期举行包括单项演习、综合演习、公众参加的场外演习、场内场外联合演习等在各类演习,验证各级组织、各类预案协调性和应急设施可用性,不断提高万一事故下的实战能力。解放军担负着核电厂场外应急救援和支援使命,为建立国家核应急体系做出重要贡献。军队多年来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优势和技术特长,结合正常战备训练和其他抢险救灾工作,在核应急机制建设、核应急救援科学研究、核应急装备和支援地方等工作富有成效。开展公众宣传与国际交流。各级核应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信息沟通,并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开展广泛核应急交流与合作。

  中国目前在建的田湾、岭澳二期和秦山二期扩建项目、浙江三门、广东阳江、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国防科工委表示,正开始建设的第三代反应堆安全性将提高一个数量级,尽管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大规模释放的核事故的概率非常低,但并非“零”。因此,必须确保作为核安全最后一道屏障——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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