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小学生走得更畅快 合肥校车今贴“护身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10:00许,我市某双语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吴善军高兴地为自己的车子贴上由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颁发的“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统一标志。据介绍,贴上这一标志后的车辆,以后可逆向通过安庆路、淮河路等单行道,而且可以像公交车一样,在部分禁左的路口左转弯。 今天上午,根据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规定,我市交警部门为122辆校车贴
据了解,可贴这一标志的校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单位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以上客车。贴有“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志的校车,具有和公交车同等的通行权。除了以上“例外”,在前方有障碍时,校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借用相邻车道。另外车辆将享受到交警部门授予的“优先通行权”,该车驾驶人的资质也将受到严格检查,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据介绍,以后每年2月20日前,各相关学校和幼儿园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领用“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志申请,然后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交警部门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接送学生专用校车”标志。 (张宏 芮峰 祝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