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可放心用于渔业水域及游泳区域用水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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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2:5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本报讯22日是第37个“世界地球日”,省暨哈市确定的纪念主题是“防治水污染,保护母亲河”。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按照《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0年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水质达到三类标准,14条一级支流水质达到相应标准,流域水环境质量将有较大改善。
保护饮用水源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年内将完成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相关保护措施制订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综合整治,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农用耕地,禁止人工肥水、水上游览等对水质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限期关、停、改造二级保护区内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禁止新增排污口,严格控制保护区内土地、植被等开发活动。 同时,关闭程家岗垃圾处理场,并采取防治污染措施。继续开展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同时与上游城市建立水环境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集中处理污水 为有效控制城镇污染,在今年年内,重点开工建设何家沟平房、群力污水处理厂和信义沟污水处理厂、文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呼兰区老城区、松北区松浦和集乐镇、宾县宾西开发区、尚志市尚志镇等12个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07年10月底前全部通水运行。 2007年,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等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工建设,2009年9月底前全部通水运行。 重点治理污染源 为控制流域排污总量,将限期治理重点污染源。到2010年,限期治理医药、化工、屠宰、食品、电镀等重点污染源企业500家,今年对哈尔滨气化厂等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100家工业企业和220家医疗、饮食服务业废水实施限期治理。 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到2010年,完成对医药、化工、电镀、屠宰等400家重污染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600个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今年完成80家审核工作,实施100个项目。 综合整治流域 为控制面源污染,今年基本完成以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为重点的生态廊道、林地、草原湿地生态恢复建设工程。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流域5公里范围内的100个重点村镇开展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严格禁止城市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