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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将对商品营销中虚假宣传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3:19 首都之窗

  4月20日下午,市工商局召开首都文明市场表彰暨有形市场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在有形市场商品营销中虚假宣传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市场主办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局决定对服装、汽配、建材、家具、电子等有形市场重点商品营销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此次
整治,使全市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有形市场重点商品营销中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厉惩治,市场管理各项规范得到有效落实,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通过此次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形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现代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及范围

  将服装、汽配、建材、家具、电子等有形市场中重点商品营销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为整治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规范。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加大推行《有形市场管理规范》的力度

  各分局要将市场专项整治与落实市场管理规范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管理规范的各项具体要求,制订市场检查评分标准,强化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职责,加强对市场内服装、汽配、建材、家具、电子等商品的监督检查。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各分局要严厉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仔细核查商品广告是否存在与实际产地、性能、质量、材质、商标不符的虚假内容;企业形象广告是否存在与实际历史背景、起源、国籍、总部所在地等不符的虚假内容;是否存在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国际名(品)牌”、“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认可”、“×××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

  (三)严厉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备案制度

  以落实市场管理规范为基础,以开展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品牌商品索证索票工作,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反映辖区企业商标管理动态的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网上备案、实地核查”的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信誉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划分市场信誉等级,按照信誉等级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对销售假冒商品、从事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要在市场内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多次违规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市场主办单位将按合同约定将其清出市场,市局将向社会公布,并对其今后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

  (三)实行文明市场动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首都文明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对文明市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申报文明市场的单位进行评审,并对已获得首都文明市场称号的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标准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将取消其文明市场称号,对该市场摘牌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市场诚信经营意识。

  (四)建立健全社会群防群治制度

  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多渠道监督机制。运用《案件督办单》、《市场监督检查通知书》等下达检查整治任务,做到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群防群治制度,加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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