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举办基本法颁布十六周年研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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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4:41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4月22日电(记者黄海)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六周年,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22日上午在丽嘉酒店举办“基本法颁布十六周年研讨会”。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许仕仁、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郑坤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等出席了研
研讨会由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香港浸会大学校长吴清辉主持,主题是“认识国家体制,认识基本法”。梁爱诗、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及行政学系教授王绍光分别在会上发言。 许仕仁在致开幕辞时说,香港回归以来,基本法在中央和特区政府的努力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虽然经历许多挑战,但在基本法奠定的基础上保持了繁荣和稳定,并且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 许仕仁强调,香港市民加深对基本法的了解非常重要,要认识国家的体制,明白“一国”与“两制”的意义以及中央与特区的关系。 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席黄富荣表示,推广基本法必须与国民教育相结合,持续扩大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全面认识国家的历史文化与国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香港于1993年成立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并从1997年起每年都举办基本法颁布周年研讨会。今年还出版了《香港基本法小学生简易读本》,免费赠送给全港的小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