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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资就业不受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5:34 深圳晚报

  零工资就业不受法律保护

  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共收到意见191849件基层普通劳动者的意见占65%

  据新华社4月21日电4月21日下午3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情况新闻发布会。截止到4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
191849件,是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的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对一些最受关注的问题做出了回答。

  不存在对工人宽对雇主严问题

  信春鹰说,这部法律草案,确实针对现在劳动关系中一些失衡的问题,劳动者缺乏保护的问题,作出了一些相应规定。但是,这是针对这个领域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不存在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问题。在立法上,还是要关注一个平衡的劳动关系,不存在特别倾斜于哪一方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

  李援说,劳动合同制度施行以来,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征求意见时,有群众来信反映,大量的是一年一签,最严重的甚至到一年要签四次。对此,劳动合同法应当有针对性地作出法律规范加以解决。

  零工资就业得不到法律保护

  信春鹰说,最近媒体报道,很多大学生要求零工资,和企业达成这样的协议,不要报酬工作。严格说来,不要报酬的工作,不属于本法的调整范围。这个法律里面,对于劳动关系的定义,有一个要素就是有报酬,这是劳动关系里面的一个要素。当然零工资就业,是现在很多大学生苦于找不到工作情况下的一个选择,但是就法律本身来说,还是希望所有的劳动者包括求职的大学生,不要在法律之外寻求一种就业安排,这样的就业安排,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劳动标准在法律上不能降低

  信春鹰说,劳动标准的问题,是一个法定的,就是八小时工作制。这个从国际劳工组织,到各国立法,到中国的劳动法,这都是一个通行的标准,有学者说中国的标准过高是不能被认同的。实际上,从现实情况来看,劳动标准很低。很多工人,他们是做长于八小时的工作。正是因为保护广大的基层劳动者的利益,这个标准,在法律上是不能降低的。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领导还介绍说,在收集的意见中,多数意见赞成关于立法宗旨的规定,关于集体合同,工会方面反映比较强烈。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还将调研讨论解决劳动合同文本由谁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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