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4-26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新拘2名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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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7: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2日电(记者 张云龙)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近日对“4·26”康海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两名公务人员采取刑事拘留。 据了解,海南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海南区煤管局西来峰监察站站长王有存和海南区煤管局副局长贾立平立案侦查,同时对二人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2005年4月26日,乌海市海南区康海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2名矿工遇难。2005年11月7日,3名事故主要责任人被正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康海煤矿矿长李德春的《矿长安全资格证》被依法吊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