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可用人民币购免税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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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0:39 东南快报 |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调整的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政策,今后出入境人员可以使用人民币来购买免税商品。 外汇管理局21日表示,外汇管理局已发布《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
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出入境人员在境内购买免税商品的需要,更加便利商务、旅游等人员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