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货车超载撞人保险公司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2: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悦)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超载撞到人,车主张某到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后,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前天,丰台法院认定张某违反了保险合同,一审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2005年9月17日4时50分,张某雇用的司机开车到京石高速主路出京4.8公里处时,将一行人撞倒,这名行人又被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货车轧死。交通部门认定,行人步行进入高速
公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的货车超载超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2005年10月14日,经交通部门调解,张某赔偿了死者家属17.5万元。在赔偿死者家属后,张某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金47500元,遭到拒绝。张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丰台法院认定,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车辆只许装载法律规定的载重,张某的车辆

超载以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丰台法院一审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