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绑架男童勒索5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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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2:5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辽沈晚报报道(董丽娜)“你儿子现在在我手里,限你在今天中午12时前准备好500万元现金,否则我就杀了你的儿子!你不许报警,也不准跟家里人说,否则……”这不是电影里的对白,而是一个发生在上海的真实的绑架勒索电话。 被绑架的是一名8岁男童,实施绑架、并开出500万元天价的是上海一名读大学四年级的女大学生。
21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04年夏天,卢某在前男友刘某的授意下,偷出家里的房产证,并和刘某一起将其伪造成权利人为刘某的假房产证。之后,卢某假装向刘某“购房”,并以此为由向银行贷得35万元。这些钱不久就被她和前男友挥霍、赌博花了个精光。 后来银行发现有诈,紧急追款。刘某向银行归还了一半,但卢某却还不了另一半欠款17.5万元,为此被银行告上法庭。 走投无路的卢为了还债,决定铤而走险,向前男友的侄子下手。去年11月29日,卢某开车来到莘庄镇一所中心小学门口。8岁的小强(化名)对这个面熟的“漂亮姐姐”毫无戒心,随着卢某上了车。 她在招待所“安顿”好小强后,给小强的父亲贾先生打电话,学着电影里绑架犯的口气:“你的儿子现在在我手里,限你今天中午12时以前准备好500万元现金,不许报警,否则我就杀了你的儿子!” 孩子被绑架了!远在海南办事的贾先生委托在上海的兄弟报警,自己则心急火燎地赶回上海。 下午,贾先生向卢某“报告”,自己已经凑了40万元,剩下的钱也会尽快给她。然而,卢某却不知道,小强已经趁她不在的时候,在招待所房间内和父亲通了电话,并说自己在东华大学旁边的一个招待所里。 晚上19时许,小强被成功解救。卢某随后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