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六千家单位欠残疾人的“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2:56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通讯员刘森彩)“按规定必须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南京各类企、事业单位目前一共有1万多家,但到现在也只有40%的单位做到了按期交纳。协调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不干,让交钱又不出,残疾人就业保障的问题真是难办啊!”在日前进行的残疾人就业劳动执法监察行动中,南京市残联有关负责人发出这样的感慨。

  根据相关规定,南京所有企、事业单位需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
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均属保障金的征缴对象。如某单位上年度员工总数有100人,那么该单位至少应安排1.5个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就得为这1.5人交纳每年每人2万多元的保障金。南京市残联就业处处长张小清算了一笔账,按现行政策,用人单位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就可以享受每年近万元的补贴、税收优惠,加上免征的保障金,实际一年可以省去3万多元,而安排一名残疾人一年最多花费万余元。

  但记者了解到,从去年6月1日起,南京市各企、事业单位应该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改由地税部门代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征缴率。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并不好:残联没有强制征收权,保障金征缴又只是地税部门的代理项目,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对此热情都不高,这些都是当前困扰安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的难点。

  此外,记者获悉,南京市200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已经开始,4月30日结束。接受年审的单位需及时携带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残疾职工的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税户管理归属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管理所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