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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遭抢司机不管汽运公司被判“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5:56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重庆4月22日电(记者 朱薇)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遭抢,公交车司机不仅对乘客报警的请求置之不理,更放纵抢劫者逃跑。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由汽运公司赔偿乘客在乘车时被抢的损失。

  经查明,2004年12月25日,曹启明乘坐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辆客车前往垫江五洞,当时随身携带卖牛所得的9610元人民币。车行至高速公路人和路段时,有几人
起身向乘客发放假外币,曹启明当即戳穿他们的阴谋。这伙人遂强行对曹启明搜身,抢走曹启明身上9610元。曹启明大喊抢劫,并请求司机报警,但司机置之不理,还应这伙人的要求在高速公路途中停车,让他们下车逃跑。事后,因报案太迟,使侦查工作毫无进展。曹启明遂将汽运公司及司机袁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由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曹启明经济损失9610元及交通费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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