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遭抢司机不管汽运公司被判“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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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5:56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重庆4月22日电(记者 朱薇)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遭抢,公交车司机不仅对乘客报警的请求置之不理,更放纵抢劫者逃跑。日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由汽运公司赔偿乘客在乘车时被抢的损失。 经查明,2004年12月25日,曹启明乘坐重庆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辆客车前往垫江五洞,当时随身携带卖牛所得的9610元人民币。车行至高速公路人和路段时,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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