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律师义务服务火爆开场8000余人次到场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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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6:26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4月22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朱艳丽)今天上午,我市首场“千名律师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火爆开场,全市1000余名执业律师走上街头,在10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及“千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活动。一上午,8000余市民到场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 患病女工被开除,援助律师伸援手
2004年12月,元丰棉纺织印染厂女工陈女士上班搬东西时突然扭了腰,经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住院21天。当她出院用医保卡付账时才发现卡上一分钱也没有。陈女士提供的一份法院判决书上表明,单位在其病休及住院期间已将其除名。 陈女士告诉记者,从17岁进厂上班到现在,她已在该厂工作20年了,除去水电、房租等开支,每月工资卡上最多时仅有100多块钱。自从生病后,卡上的工资只有可怜的二三块钱。“这点钱我怎么生活!”对单位的做法,陈女士气愤不已。 在咨询了律师后,陈女士向槐荫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当场签属了法律援助受理协议。律师将免费为陈女士讨说法。 吓退劫匪的“的哥”要讨医药费 1月24日,本报曾以《的哥空手夺刀吓退劫匪》为题报道了出租司机张先生空手抓利刃,吓退三名劫匪的新闻。当时,张先生四根手指的肌腱、神经、血管被刀割断,住院花费1万余元。 张先生受伤的手至今还需功能恢复训练。从住院到现在已失业3个多月,孩子在上大学,继续治疗还要花钱,他希望律师能帮帮他。 因凶手已抓到,律师答复张先生可在检察院起诉过程中或法院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治疗结束后评残,以掌握有力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