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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小区遇劫保安吓得逃跑 物业赔偿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6: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京报》报道 业主张锐在小区中被人捅死,保安在目击有人打斗的情况下,因为害怕而溜走,且没有向警方报案。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对去年6月发生的这起因刑事案件引起的物业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被判2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锐父母因此获赔6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谁该为张锐之死负责。物业公司认为:该为张锐之死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杀害他的凶手,而不是物业公司。张锐遇害是一个突发的刑事案件,作为保
安也不具备制止突发刑事案件的能力。

  张锐的父亲张文国认为,正是因为保安的不尽责、置之不理,才导致儿子在被扎后1个小时才被送到

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法院在昨天的判决中认定,事发小区平时由物业派保安固定值守,一般有2名保安值班至凌晨4时许。事发时,保安发现有打斗事件,但未予制止,亦未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因此,该物业在履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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