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办公室住了4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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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20 扬子晚报 | |||||||||
在副院长办公室里住了4个多月后,前日上午,这名因为医疗纠纷而住在副院长办公室里的女患者,终于被“请出”了副院长办公室。医院方面表示,院方建议患者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司法程序解决此事,但是,对方一直没有答应。 当天上午,记者在甘肃省中医院行政楼5楼的副院长办公室看到,办公室里非常凌乱,办公桌上放着一个枕头,靠里边的窗台上还放着电饭锅,许多鸡蛋打碎在地板砖上。而且
患者刘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份,她因颈椎方面的疾病到省中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医院的大夫在治疗的过程中,却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肌肉萎缩等后遗症。后来在讨说法无望的情况下,她住进了医院沈副院长的办公室。前日上午9时许,她从病房回到507房间后,躺在放有枕头的办公桌上准备休息,突然门被打开,医院的大夫和护士共10多人冲进房子,让她搬出507房,当时自己不愿动弹,几个人就动手强行将她从桌子上拽下来,而且被子和褥子也被扔在了门外。一直到下午1时许,患者刘女士等人被送往七里河公安分局协调处理此事。 前日下午2时30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医院办公室的负责人,据介绍,患者到病房和行政办公区乱闹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医院向警方先后报警就有多次,对于此事,他们提出患者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对方一直不愿按照正常、合法的途径处理此事,而是一味地向医院讨要10万、12万、5万不等的经济赔偿要求。记者在7楼见到了因办公室被占而暂时在701室办公的沈副院长。他告诉记者,因为办公室被占,他只好从去年11月底搬到7楼办公,4个多月来,对方的行为给他的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沈副院长表示,即使是医院的问题,患者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而这种随意索要赔偿费和强行占住办公室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他们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据西部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