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精生子丈夫却病死女子携儿讨回继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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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京4月22日电中国首例人工授精之子讨要继承权案日前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审结,原告母子遗产权获得法院支持。 42岁的原告李某与丈夫张某在婚后6年不育的情况下,协议通过人工授精的方式来生子。不料在2004年5月李某怀孕期间,张某患癌症去世。张某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称日后妻子所生的孩子与他无血缘关系,他坚决不要;另外,他现有的这套房产,是其母出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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