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制止“垄断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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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9: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合肥讯电厂人员免费用电,燃气公司职工优惠使用燃气……这种现象在一些垄断行业并不鲜见,被斥为“垄断福利”。 近日,《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明确规定,能源生产和经营性企业不能再吃“免费的午餐”。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王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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